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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admin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包括修订说明和条例说明两大部分内容。该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50366-2005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补充了中深层地埋管系统的工程勘察内容一节;二是补充了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一章;三是完善了浅层地埋管换热系统、地下水换热系统、地表水换热系统及建筑物内系统章节技术内容;四是完善调试、验收技术内容,补充了监测技术一节。

 

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地埋管换热系统是指传热介质通过地埋管换热器与岩土体进行热交换的地热能交换系统,又称土壤热交换系统。分为浅层地埋管换热系统和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地埋管热泵系统设计应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最小计算周期宜为1年。计算周期内,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总释热量宜与其总吸热量相平衡。大规模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宜进行10年以上地源侧热平衡计算。

 

为保证地埋管换热器设计符合实际,满足使用要求,通常,设计前需要对现场岩土体热物性进行测定,并根据实测数据进行计算。此外建筑物全年动态负荷、岩土体温度的变化、地埋管及传热介质特性等因素都会影响地埋管换热器的换热效果。

 

本次修订对水平地埋管埋设深度作了详细要求。意见稿提出,水平地埋管换热器可不设坡度。最上层埋管顶部应在冻土层以下0.4m,且距地面不宜小于0.8m。供暖为主时,单层管埋设深度宜为1.2 m ~2.0m,双层管宜为1.6 m ~2.4m,其它埋深以经济挖掘深度为宜。

 

意见稿指出,对于采用桩基埋管和竖直埋管的复合地下换热系统时,应保证桩基埋管换热器与竖直地埋管换热器间的水力平衡。对于大规模的地埋管系统宜分区设置分、集水器,各区所有回路连接地埋管换热器数量、埋管深度宜保持一致。此外,对于管道连接应也做了相关规定,其中着重提出,竖直地埋管换热器使用的管道,应组对整根放入,不得拼接。

 

地源热泵在我国近20年的应用发展,项目规模不断增加。对于小型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可以通过设置在地埋管出水总管上的温度检测系统,监测地埋管出水温度,作为土壤温度变化定性评估指标。5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规模地源热泵系统,除了监测检测出水温度外,需要专门设置土壤温度监测系统,在埋管区域的最不利换热孔设置温度传感器,分区域埋设地埋管换热器的项目,则需要在分别监测每个分区内部的最不利换热孔。

 

征求意见稿指出,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前,应获得一年完整的地表水水量、水温、水质相关资料,并宜通过现场测量获得数据。若地表水最热月平均温度高于30℃,最冷月平均温度低于8℃,或冬季有结冰可能的地表水,则地表水不应作为区域供冷供热系统的热源。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修订着重增加了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一章。本标准中的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是以中深层岩土体为低温热源,采用封闭环路取热不取水,只做供热应用,不具有供冷功能,岩土体深度一般为地表下1000~3000m,温度通常高于40℃。中深层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也可简称中深层地源热泵系统。本标准中的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是以中深层岩土体(深度200m~3000m)为低温热源,采用封闭环路,取热不取水。

 

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章节中指出,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地热地质条件及工程勘察结果评估地埋管换热系统实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和风险性。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建设完成后,应在地埋管的埋管区域作出标志或标明管线的定位带,并应采用2个现场永久目标进行定位。

 

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时应结合可使用地面面积、岩土结构、岩土竖向温度分布、钻井成本等因素确定埋管型式,宜优先采用经济性好的同轴套管式中深层地下换热器。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应根据建筑负荷和地埋管取热量进行动态计算,最小计算周期不宜少于2年。中深层地埋管换热器安装至中深层热储层,埋深宜为2000m~3000m。

 

同轴套管式地热换热系统地表处水平连接管埋深应满足景观、绿化、人防等及地面荷载的要求,并避让地下既有管线、地下交通及构筑物。地埋管换热系统水平埋管顶部应在冻土层以下0.6m,且距地面不宜小于1.5m。另外,本次修订内容还着重增加了中深层换热管材与传热介质、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施工、中深层地埋管热泵供热系统验收等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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